南充高级食品检验工证书报名考证流程可以从业范围
一、鉴定对象:
1、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化学检验的人员;从事污水等化工水质化验、农药残留和成分检验、石油化工分析、自来水检验、矿山检验、材料程分析、涂料生产和成分检测、化妆品种类的检验和有害物化学成分的分析人员、钢铁企业各种金属材料的元素检验、化学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化学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
2、企、事业单位中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 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在校大学生。
二、食品检验工培训鉴定内容: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大纲强制的食品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4.食品检验概述;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9.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颁发证书: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者,获颁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食品企业检验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本科可报考高级,专科报考中级。
报名所需材料: 2寸彩色照片5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训中心是国家社会人力资源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可的“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培训单位。经国家劳动部审核批准成立的,可开展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鉴定工作,其中包括“食品检验工”。
证书模样:三级高级技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颁发并加盖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
鉴定对象:
1、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化学检验的人员;从事污水等化工水质化验、农药残留和成分检验、石油化工分析、自来水检验、矿山检验、材料程分析、涂料生产和成分检测、化妆品种类的检验和有害物化学成分的分析人员、钢铁企业各种金属材料的元素检验、化学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化学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
2、企、事业单位中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 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在校大学生。
鉴定内容:
1)全国强制的化学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化学检验基础;2.误差分析和数据处理;3.常用化学分析技术;4.常用仪器分析技术;5.化学危险品管理;6.仪器实操。
2)食品检验员应掌握的基本知识:1、用量的法定计量单位2、误差和数据处理基本概念。3、实验室用电常识。4、食品检测基础知识。5、化学基础知识。6、微生物检测基础知识。7、实验室安全防护知识。8、食品安全卫生基础知识
南充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11月19日 刷新
11月19日 刷新
11月19日 刷新
11月19日 刷新
11月19日 刷新
11月19日 刷新
11月19日 刷新
11月1日
10月29日
10月12日